站内搜索:
外事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
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Education Cooperation
当前位置:首页>关于我们
工作指南
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办理因公出国(境)手续的流程指引

  1. 出访人员向外事处提供因公出访报告以及邀请函(备注:需在出访日期前2个月向外事提供上述材料)

  2. 外事处收到报告后向外事分管领导进行报告,同意后作为列席部门与出访人员一同报告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。

  3.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出访人员需填报外事处颁发的《中山大学因公出访审批表》并找相关领导进行签字。

  4. 《中山大学因公出访审批表》会签完毕后交到外事处进行请款工作。

  5. 请款工作完成后,有中大教职工身份的出访人员由外事处办理签证手续,非中大教职工身份的出访人员可由外事处协助办理签证。

  6. 签证完成后,由外事处协助出访人员购买机票以及预定酒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