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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代收2017年暑期赴美交流的机票及签证相关费用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04-13

关于代收2017年暑期赴美交流的机票及签证相关费用的通知

各暑期赴美交流学生:

根据中新交流〔2013〕3号文件要求,学校近期将进行机票预订和赴美签证等工作,机票费及签证相关费用由财务工作部负责代收,每人需预交18,000元人民币,待机票购定后,视实际支出价格多退少补,请同学们(名单见附件)在4月30日前到指定地点缴费(缴费方式:仅限刷银联卡)。

东莞校区交费地点:实验楼② A209;

广州校区交费地点:办公楼 312。

附件:赴美交流学生名单/uploadfile/2017/0413/20170413055743106.doc

外事工作与合作办学部

2017年4月13日